关于2015年度党校实践教学经费二次划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5-04-06 浏览次数: 2

各分党校:

为了贯彻落实我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南中医大委〔2015〕5号),进一步推进学校党校教学改革,促进分党校工作的创新发展,提高办班水平与活力,经研究,决定将2015年度党校实践教学经费进行二次划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经费划拨方式

本次下拨的经费采取“基数加人员定额”的方式进行分配,即在各分党校基数500元的基础上,依据各分党校2014年度各类培训班学员总数,以学员每人10元的标准下拨,不满1000元的分党校补足至1000元。

本次实践教学经费下拨方式为:由学校财务处设立党校实践教学经费专门报销代码(报销代码详见财经网各部门预算),各分党校直接到计财处报销列支(具体划拨情况见附件1)。本次下拨党校实践教学经费共计25640.00元。

二、经费使用范围

党校实践教学经费只能用于分党校开展入党积极分子、预备党员、毕业生党员等培训班实践教学环节,要注重活动形式的创新,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。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(一)学员教育和培训(如小组讨论、经验交流会等);(二)校内外参观奉献活动;(三)现场教学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
三、经费报销管理

(一)专款专用。党校实践教学经费原则上严格按照划拨额度使用,不得挪作它用,要切实把经费用在集体活动上,严禁违反“八项规定”进行消费开支,严禁将本经费发放给个人。隔年不结转。

(二)专人负责。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目,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。

(三)审批权限。党校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实行“一支笔”签字制度。各分党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各类培训班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范围、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。

(四)活动立项。各类培训班小组开展活动时,须填写《党校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申请表》并报所在分党校审批,活动结束后填写《党校实践教学项目验收申请表》并附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及经费使用清单,交所在分党校验收备案。

(五)监督检查。每年年底,各分党校填写好《党校实践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》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,报学校党校备案。对于实践活动审核不合格的分党校将减少下一年度拨款额度。对工作开展较好、特色效果显著的分党校,在下一年度专项经费划拨额度中将给予更大力度的经费支持。

附件:

1.各分党校实践教学经费额度

2.党校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申请表

3.党校实践教学项目验收申请表

4.党校实践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

5.2014年度各分党校培训人数一览表

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

2015年4月6


附件:2015-04-06关于2015年度党校实践教学经费二次划拨的通知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