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 2003-04-15 浏览次数: 40

一、党校学员选送制度

一、选送党校培训对象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组发[1990]3号)文件和南中医大委校[2002]1号文件的要求,选送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是:

1.在校学生中,已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达半年以上;参加“双学”小组活动持之以恒、表现积极;已接受过所在学院党、团组织的初级培训;经组织考察可作为培养对象的品学兼优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2.教职工中,凡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
二、选送推荐考查要求
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,必须严格、认真地做好学员的选送推荐工作,并努力做到制度化、常年化、规范化。

1.选送培训学员的单位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,并严格按照条件,坚持常年推荐考察,及时填报选送《学员情况推荐考察表》(表一)。

2、考察表应逐项如实填写清楚,逐级考察推荐,党校根据情况进行审定。

3.考察表于培训开班前及时报送党校,培训结束后,转入学员所属党组织并存入学员档案。

4.同时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《培训班学员名册》(表二),于培训开班前及时报送党校。


二、党校学员守则

一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各项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有关科技和专业知识;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认真学习、努力践行。

二、自觉服从党校校务委员会的领导,积极参加有关学习和实践活动,不断加强党性锻炼,增强党性修养。自觉按照教学计划,认真读书,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,圆满完成学习任务

三、树立良好学风,自觉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。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无故缺课;上课专心听讲,认真记笔记,不随便讲话,不看其它无关书刊等

四、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,爱护公物,不随地吐痰,不大声喧哗,课后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。

五、谦虚谨慎,尊敬教员,团结友爱,互相促进,共同提高。


三、党校学员请假考勤制度

一、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,应根据要求,集中精力积极参加全部学习活动,一般不请假,不迟到,不缺席。

二、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应履行有关审批手续。由本人或班组长提前向所属党组织和党校负责人分别请假。

三、如经批准请假后,及时由班组长登记、考勤,同时报所属党组织和党校作考察备案,并视情及时补课。

四、班组长定期将本单位学员的考勤与自学情况报送党校。

五、培训班结束前,各班组将考勤与补课情况、小组发言记录、个人小结有关资料等一起送交党校,方可办理结业手续。


四、党校学员考核结业制度

一、各班组长要认真抓好平时考勤考核。每个学员要严格遵守《党校学员守则》和《党校学员请假考勤制度》等,作为学习过程中考核评优的依据。

二、如上课与自学缺席一次,须及时补交一篇学习笔记,由班组长考评、登记。

三、认真参加考试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考试成绩作为学员理论学习的检验,作为结业的依据之一,并记入有关档案。
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得结业:无故旷课一次或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;考试作弊,违反考场纪律的;上课看其他书籍及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,经提醒教育不改正的;严重违反《党校学员守则》的。出现上述情况,党校有权通报所属党组织或视情取消其培训资格,退回原单位。

五、缺课较多者,若参加考试、考核须写“申请报告”,并视小结、考评情况,确定可否结业,或通知延期学习与结业。

六、认真进行学习小结。及时填写好《党校学员小结汇报表》(表三),各班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交流,并填写评议意见。结业时送交党校审核盖章后,转交学员所属党组织,并作为考察参考存入学员档案。


五、党校学员班组长职责

一、带头遵守《党校学员守则》,做模范学员。

二、带领本班组学员认真执行党校的教学培训计划。

三、负责抓好本班组学员的考勤、自学、讨论及其他各项活动。

四、负责做好学习讨论记录与班组学习情况汇报交流。

五、负责班组值日与本班组中的有关学员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做好联系工作,特殊情况及时向党校与所属党组织请示汇报。


六、党校优秀学员、先进集体评选办法

一、评选条件

1.优秀学员评选条件

(1)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
(2)认真学习、刻苦钻研,圆满完成学习任务,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达85分以上;

(3)积极参加班组各项集体活动:如自学讨论、参观、奉献等;

(4)自觉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,原则上无请假、全勤。

  2、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(1)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
(2)认真学习,刻苦钻研,圆满完成学习任务,结业考试无不及格学员,班组成员全部结业;

(3)严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,班组成员无违纪纪录;

(4)在各项集体活动中,团结友爱、互相协作、有较强的团队精神。

二、评选比例

优秀学员按学员总数的1/5比例进行评选;

先进班组按班组总数的1/3比例进行评选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由各小组在完成个人小结并在小组互相交流的基础上,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,并将名单报所属院系审核后,报党校审批、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