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
发布时间: 2005-08-10 浏览次数: 30

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根据《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南中医大委校[2002]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条例。

第一条党校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。党校校务委员会是党校的领导机构,负责全面领导党校工作。

第二条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党委分管领导和党校、纪委、党办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学工部负责人及学校各分党委书记、党总支书记、直属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。

第三条校务委员会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;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;坚持“学习理论,联系实际,提高认识,增强党性”的办学方针,对党校工作实行全面有效的管理。

第四条  根据校党委的中心工作部署、研究、制定党校的培训计划,教学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五条 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,重视调查研究,认真研讨党校建设和教学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。

第六条重视党校教师队伍建设,选聘党校兼职教师,研究、解决他们教学科研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
第七条校务委员会成员应主动承担党校的授课任务,并深入教学第一线,经常参与学员的讨论、研讨活动,指导、启发学员,听取、了解学员意见,并及时反馈校务委员会,为校务委员会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。

第八条  校务委员会定期组织校务委员进行听课,以检查、反馈教学质量(附表一);校长、副校长每学期每人要求听课一次以上,以随时掌握教学情况。

第九条校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,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。


附表一:

南京中医药大学党校课堂教学评价表

单位(分党校)________培训班名称____________期次____听课时间:

授课教师_________职称/职务_________授课内容____________印象:(优、良、一般)


项目

评价内容

分项评价

A

B

C

D

围绕党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,概念清楚,定义准确





根据形势发展和授课需要,不断充实新的内容





授课内容充实,信息量大





能突出党性锻炼、党性修养





理论联系实际,举例恰当





教学方法有创新,教学效果良好





能有效地进行课堂组织,学生听课精力集中,课堂纪律良好





表达清晰,普通话标准,富有激情与感染力





语言生动,善于启发、引导学生思考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





板书设计合理,字迹清楚





教学认真,备课充分,授课流畅,作风严谨





教态自如,仪表端庄,举止大方





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育人于教学之中





遵守教学纪律,不迟到,不提前下课

















听课人签名: